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工作动态 >> 通知公告 >> 正文

关于组织202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    [发表时间]:2025-05-14    审核:  [来源]:     [浏览次数]:

各部门:

根据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《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湘教科规通〔2025〕1号)文件要求,学校组织202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课题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,并具有一定学术积累。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、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(决策咨询专项课题除外)、湖南省社科基金思想政治研究项目及其他省级项目负责人,已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课题及其他省级项目的负责人,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。有省社科基金项目或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终止的负责人三年内、被撤销的负责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或者参与申报。

二、选题要充分体现《202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指南》(见附件1)要求,根据指南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,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、严谨、规范、简明,一般不加副标题。

三、课题成果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,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。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,力求具有原创性、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;应用研究要着眼教育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,力求具有现实性、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。

四、课题分设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,重点课题每项资助4万元,一般课题每项资助2万元。课题研究期限为2年,课题研究时间从立项之日算起。今年年底前按要求推出阶段性成果,课题结题按照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
五、课题实行限额申报,择优立项。我校限报2项。

六、申报流程

(一)5月21日之前,申报人需先认真阅读《填报说明》(见附件4)再填写《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·评审书》及活页(见附件2-3),将《评审书》及活页的电子文档按照“姓名+课题名称+资助类别”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[email protected]

(二)5月25日之前,学校组织专家完成校内评审。

(三)5月27日之前,通过校内评审的课题,申请人登陆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服务平台(网址:j1.ping2000.com)完成网上申报。

(四)5月28日之前,通过平台申报的课题申请人打印一份与电子申报材料(不含活页)相一致的纸质材料交至科研处。


附件:

1.202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指南2.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·评审书

3.《课题设计论证》活页

4.《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•评审书》填报说明

5.关于做好2025年度湖南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(湘教科规通〔2025〕1号)

科研处

2025年5月14日

  • 附件【附件.zip】已下载